招标内容:招标内容:本项目内容包括数据共享交换组件、微服务架构服务组件、信息采集组件、目录服务组件、地理空间组件、门户系统、GIS区域分析子系统、大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库、备份软件和虚拟机软件。
交货期:自合同制定之日起,1个自然月内完成组件和子系统的建设、部署、运行工作。
交货地点:中检大厦。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招标中同时投标;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1)自2017年4月10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2)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网址(http://zhongjian.infosyss.com/),按照《操作指南》的程序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经复核后成为在册用户。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根据《操作指南》的指导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并与招标机构进行确认。(3)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在开标现场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4)招标文件发售地址:http://zhongjian.infosyss.com/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 9:00 至 2017年4月17日 16:3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10日 9:00 至 2017年4月17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1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 开标时间:2017年5月3日 9:00 开标地点: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 备注:1、招标编号:GXTC-1750022;2、资金来源:中央投资、企业自筹;3、递交方式: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为实现电子开标,本项目须采用电子投标专用软件制作《开标一览表》;相关软件操作问题可咨询010-68180298/68282210,联系人:李卫学。4、答疑方式:书面传真方式;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海淀区常青路5号院6号楼(和泓四季小区东墙外)]。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6、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发布。7、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8、标书款、服务费户: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账号:020024530920112410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季青支行;银行行号:102100024537;保证金专用户: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世纪城支行;账号:110920865010201;银行行号:308100005301;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重要事宜:(1)为实现电子开标,本项目须采用电子投标专用软件制作《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2)相关软件操作问题可咨询010-68180298/68282210,联系人:李卫学。(3)远程培训:QQ远程技术服务群,群名称:国信招投标平台咨询;群号:492873431
10 澄清:各潜在申请人:
现将“全球商品溯源平台建设项目云平台软件采购”(项目编号:GXTC-1750022)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24页,“8、支付 1.付款方式”,原内容“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 元);第二次付款: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投标文件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完成软件开发,,成果通过甲方审查,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价60%,计人民币 (¥ 元);第三次付款:质保金,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且系统无问题,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 元),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修改为“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 元);第二次付款: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投标文件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完成软件开发,,成果通过甲方审查,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价40%,计人民币 (¥ 元);第三次付款:质保金,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且系统无问题,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计人民币 (¥ 元),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11、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17年5月3日8:00:00-2017年5月3日9:00:0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 8:00 至 2017年5月3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