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顺义区2017年顺平南线等道路中修工程及火寺路5号桥等桥梁小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义区2017年顺平南线等道路中修工程及火寺路5号桥等桥梁小修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7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序号1,工程名称:顺义区2017年顺平南线等8条道路中修工程,项目实施地点:顺义区顺平南线、七大路、赵湘路、龙尹路、木北路、李木路、平沿路、中干渠路,工作内容:铣刨旧路、病害处理、沥青混凝土面层、更换路缘石、修复排水设施等,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工期:4个月。
标段序号2,工程名称:顺义区2017年顺于路、富密路道路中修工程及火寺路5号桥等18座桥梁小修工程,项目实施地点:1、顺义区顺于路、富密路。2、顺义区火寺路5号桥、李木路魏家店桥、李魏路前营桥等18座桥梁,工作内容:铣刨旧路、病害处理、沥青混凝土面层、更换路缘石、修复排水设施、桥梁裂缝封闭、更换伸缩缝、更换伸缩缝橡胶止水带、更换中央隔离带盖板等,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工期:4个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3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每个项目售价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4月20日9:3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4月20日11:0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二楼天桥会议室。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8号
邮编:101300
联系人:杜勇
电话:010-69443345
传真:010-6944334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陈海宁、高磊
电话:010-67806076
传真:010-67805856
网上报名:
网址:http://210.75.218.36/
联系人:杜勇
电话:010-69443345
监督电话:010-89470174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 (2012-2016)累计完成20公里(含) 二级(含)以上公路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1.1.2本项目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 (2012-2016)累计完成20公里(含) 二级(含)以上公路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同时具备近五年 (2012-2016)累计完成2座(含) 中桥(含)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4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 且所投入人员不得重复。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 9:00 至 2017年4月1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13日 9:00 至 2017年4月1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5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 9:00 至 2017年5月22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