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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利用鲁家山垃圾焚烧厂余热供热工程(4#、8#热力站热力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 点击次数:225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发改[2013]1364号
公告日期:2016/10/20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工程名称: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利用鲁家山垃圾焚烧厂余热供热工程(4#、8#热力站热力管线工程) 2、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3、工程地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或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经理应受聘于投标申请人,且已具有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外资背景;(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申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具有完备的工程施工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在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或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换发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和安全B本的原件及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工程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均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 9:00 至 2016年10月2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0月25日 9:00 至 2016年10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石龙高科1号楼4单元202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 9:30

开标地点:门头沟区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石龙高科1号楼4单元502

备注:1.外地进京企业应在市建委办理进京许可证方可报名 2.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时,择优选择7家投标,合格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7家时,改为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5日 9:3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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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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