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施工范围内的道路照明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单项合同额在80万(含)元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备《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递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事项为“购买招标文件”),附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 9:00 至 2017年4月1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5日 9:00 至 2017年4月1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11层1106室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5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会议室 备注:更正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单项合同额在80万(含)元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备《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5日9时30分。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 9:00 至 2017年4月25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