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一、项目名称:2017年区级小公园一期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 DH-2017-018-1
立项编号:CYCG_17_350
三、招 标 人: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甲16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10-65019727
四、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
邮 编:100101
电 话:010-64956207-8009
传 真:010-64956207-8011
联 系 人:杨雪
五、首次公告时间:2017年3月24日
变更日期:2017年3月29日
六、变更事项:
1.原招标公告中开标及投标截至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 上午09时00分,现变更为:2017年4月14日 上午11时00分。
2.原招标公告中其它条款不变。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8. 外地进京施工企业须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明。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2. 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七、工程说明: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范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
提供变更后的证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技术职称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须持进京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与投
标单位签订的人事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三个月的
社保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24日 9:00 至 2017年3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24日 9:00 至 2017年3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 11:00 开标地点: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09第一会议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4日 10:00 至 2017年4月14日 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