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 标 人: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2017年海淀区无煤化(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项目
3.项目地点:海淀区
4.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5.工程概况:北京市海淀区无煤化(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项目,共涉及4个镇、7个街道下辖的23个社区,总供暖户数约7013户,总供暖面积约为1493191m2。主要包括热力系统和配套工程。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7.申请报名:
本项目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报名,凡符合资审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只有有效时间内报名才能具备购买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 2017年4月5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 点: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703室(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00161
8. 申请投标单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 2017年4月5日9:00时至16:00时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703室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
9.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份数及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于 2017年4月11日16:00前按上述地址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迟于上述时间递交的申请文件将予以拒绝。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应具备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空气源热泵生产制造实体企业与同时具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施工企业:
①施工企业同时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②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③外地企业须有外地进京许可资料。
生产制造实体企业:
①厂家必须具备低温空气源热泵生产资质,且必须同时具有生产名义制热量25KW及以上涡旋式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能力和生产名义制热量300KW及以上螺杆机式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能力,并提供机组型式检验报告。(机组名义制热量工况为室外环境干球温度╱湿球温度-12℃╱-14℃)
②必须是空气源热泵的设备生产、制造的实体企业,有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能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③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与热泵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该经营内容需注册2年以上;
④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⑤必须建有-20℃低温检测实验室,且需经国家认定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⑥申请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⑦企业2016年净资产须在1亿元以上或空气源热泵设备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⑧禁止同一商标品牌、同一投资主体等关联企业在同一地区同时参与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人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必须为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商,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5)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前三年指:本项目招标公告日的前三年)。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见附件)
(8)外地企业: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9)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30日 9:00 至 2017年4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21日 9:00 至 2017年4月2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703室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 9:00 开标地点: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717大会议室 备注: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若有变动,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2、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参考格式)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1、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投标阶段的协调工作。
2、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3、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投标牵头人:(盖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联合体成员:(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
2017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 8:00 至 2017年5月11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