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2015】9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华源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阿苏卫村,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门窗工程 (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分包工程名称: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门窗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64613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400 (万元)。
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阿苏卫村。
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招标范围:包括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范围内的全部金属门窗、木门窗工程。
2.7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近三年(2014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1日)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门窗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整体工程的 / (各标段分包工程名称)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分包工程)。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 03 月 31 日至2017年04 月 0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3室(详细地址)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7年03 月 31 日至2017年04 月 0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3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31日 9:00 至 2017年4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31日 9:00 至 2017年4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3室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 14:00 开标地点: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备注: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 04 月 10 日16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3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 9:00 至 2017年4月10日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