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云区黄下路、后半路、木邵路大修工程-交通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7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密云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密云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密云区黄下路(K0+000~K14+542)大修工程-交通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等。
密云区后半路(K1+000~K7+786)大修工程-交通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等。
密云区木邵路(K9+762~K14+862)大修工程-交通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薄层铺装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等。
施工标招标范围:交通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施工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预计施工工期为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 (2012-2016)累计完成20公里(含)二级(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8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对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的安排如下: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现场踏勘和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7年4月11日下午16时00分前传真至招标人(传真号码:010-67805856),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7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网上报名:
网 址:http://210.75.218.36/
联系人:付冀嘉
电 话:010-69041946
传 真:010-69041946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630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 (2012-2016)累计完成20公里(含)二级(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 9:00 至 2017年4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29日 9:00 至 2017年4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9日 9:00 至 2017年4月27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