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
2本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23290286.09元
3本项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有
5 招标范围 阎村镇阎安路道路工程、阎村镇阎安路道路照明工程、阎村镇阎安路西段绿化工程、阎村镇阎安路道西路交通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 其他: 无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B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中其中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文件;(6)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经办人不是项目经理的需要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到场;(8)针对投标人资格3.4须打印在A4纸上(9)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注: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附说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 9:00 至 2017年3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23日 9:00 至 2017年3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9日 14:00 开标地点: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侧一层,北京天诚晨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备注: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许可禁止转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 13:30 至 2017年4月19日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