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怀柔区旅游休闲步道提升改造(九渡河镇步道)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怀柔区旅游休闲步道提升改造(九渡河镇步道)项目已经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为京旅发【2016】525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政府,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怀柔区旅游休闲步道提升改造(九渡河镇步道)项目 1.2招标项目名称: 怀柔区旅游休闲步道提升改造(九渡河镇步道)项目招标 1.3招 标 人: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政府 1.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乡野步道(料石)1.5米的2949平方米;2、乡野步道(料石)2.5米的11902平方米;3、乡野步道(料石)4米的776平方米等 1.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6建设地点:位于怀柔区九渡河镇。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地企业须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3、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2017年3月20日至3月27日,每日9: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3.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须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的劳务合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等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3.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宏达中路16号304室。 3.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 9:30 至 2017年3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21日 9:30 至 2017年3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宏达中路16号304室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 9:30 开标地点:怀柔区北京市怀柔区双阳宾馆二层第六会议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 9:00 至 2017年4月11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