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7、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8、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9、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10、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外地企业须提供进京备案许可证;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授权范围)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外地企业除外)及复印件、进京备案许可证复印件(本地企业除外),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 9:00 至 2017年3月2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20日 9:00 至 2017年3月2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 9:00 开标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备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 8:30 至 2017年4月11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