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以门财农指[2017]68号文件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bjdahua2017-15
招标内容:农业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
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预算批复金额:303万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预算批复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盖红章带原件,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红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盖红章)。企业简介、企业以往同类业绩(须附合同二个及以上复印件)、外省市企业需出具进京备案证明等。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B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 9:00 至 2017年3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14日 9:00 至 2017年3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 9:00 开标地点: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备注:上午11:30分至14:00分不办理业务;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 8:30 至 2017年4月11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