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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登山步道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3 点击次数:203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旅发[2016]197号
公告日期:2016/10/24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由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拟建的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登山步道提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批复文号为京旅发[2016]197号。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登山步道提升改造项目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登山步道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1.3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1.4招标内容:主要内容为提升改造登山步道及登山步道护栏等。(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5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2.5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6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10月24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2.7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于第2.6条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将本工程2.6条全部内容打印在A4纸上,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近一年(2015年10月至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 9:00 至 2016年10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0月31日 9:00 至 2016年11月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6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7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加盖单位公章外均需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 2. 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标段情况合理考虑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工程,且必须与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合格的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含七家)多于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4、本工程仅接受现场报名,不采用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8:00 至 2016年11月22日 9:00

招标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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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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