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看守所、拘留所新建工程外电源接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顺义发改(审)【2016】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顺义区杨镇破罗口村北,昌金路南侧。
2.2、招标范围:看守所、拘留所新建工程外电源接入工程的设计(含基本设计文件和其他设计文件)及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
2.3、工程规模:新建一座二进十二出开闭站,一座二进六出分界室(含电力管线179米,新建电力方井3座),新敷设电力管线总长3562米,新建电力井75座,改建隧道四通井1座,道路的破路及修复。
2.4、项目投资额: 4300 万元
2.5、计划总工期:
其中: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施工周期: 190 日历天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类似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设计负责人(设总)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电气工程师;
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交各自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3.5、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 3 月 9 日-2017年 3 月 13 日(上午9:30-11:00 下午 13:30-16:00)
4.3、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11室
4.4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 9:30 至 2017年3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14日 9:30 至 2017年3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11室 开标时间:2017年4月3日 9:30 开标地点:其它另行通知。 备注:5. 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3家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为3家时,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顺平西路8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
厦611室
邮 编:101300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张学军 联 系 人:马 蕊
电 话:010-69421891 电 话:010-59123750-206
传 真:010-69423650 传 真: 010-59123750-206
电子邮件:632467936@qq.com 电子邮件:sbzb1719@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西客站支行
账 号: 账 号:01090336200120105159899
2017年 3月9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 9:30 至 2017年4月3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