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委托,对朝阳区垡头地区焦化厂公租房项目城市蓄水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1515
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13A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7693530
建设地点:朝阳区垡头地区
建设规模:6714 ㎡
招标范围:该工程包括城市蓄水池、提升泵房、格栅间、进水渠道和转角井等多个单体。详见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专业的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2年2月1日-2017年1月31日)应具有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6000平米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已竣工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2月1日-2017年1月31日)按期保质履约,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7)投标人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与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
(9)投标人严格遵守各项招投标法律法规、工程廉政要求、及工程保密要求,未出现过围标串标、泄露项目信息、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行为;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企业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报名截止前6个月内);
(7)须提供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个或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查验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和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13A??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10-57693549
本项目的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及其它方式的报名。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专业的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2年2月1日-2017年1月31日)应具有已竣工的建筑面积在6000平米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已竣工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4年2月1日-2017年1月31日)按期保质履约,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7)投标人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与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
(9)投标人严格遵守各项招投标法律法规、工程廉政要求、及工程保密要求,未出现过围标串标、泄露项目信息、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行为;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近六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企业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报名截止前6个月内);
(7)须提供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个或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查验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和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 9:00 至 2017年3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9日 9:00 至 2017年3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13A 开标时间:2017年3月30日 9:30 开标地点: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1515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 9:00 至 2017年3月30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