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团结渠支渠生态治理工程已经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海淀发改(审)[2016]240号文批准。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河道疏挖约1.24km;清除污染底泥6989m?;新建滚水坝3座、改建雨水口11座、新建止水坎1座;巡河路工程:改建巡河路06.km;景观绿化面积1.74万㎡;水生态工程一项0.39万㎡。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70日历天。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实施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2.4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必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3近三年(2014~2016)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3.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单位授权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3.5近三年(2014~2016)在北京水利建设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3.6依据【法(2016)28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地址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五部。
4.2购买招标文件及资质审查
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均应提交初步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有关资料(上述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只有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为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 9:00 至 2017年3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7日 9:00 至 2017年3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五部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7日 9: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会议室 备注: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
联系人:王雪飞
联系电话:010-624599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码:100070
联系人:顾天阁、保瑞华
电 话:(010)53105851
传 真:(010)5310583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11001016201052511677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 8:00 至 2017年3月27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