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库房整治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面积3000平米及以上或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施工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中的 / (具体数量)个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项目(适用于分项目的招标项目)。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人出具的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为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武警北京总队招待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15号,武警北京总队大门北侧50米一层大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下午16:3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注:申请单位报名、购买文件、参加开标的代表和本项目授权人应为同一人,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同时须单独提供其本人在申请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 14:30 至 2017年3月10日 16:3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11日 10:00 至 2017年3月17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4日 9:00 开标地点:朝阳区武警北京总队招待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15号,武警北京总队北侧50米三层会议室) 备注: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三师专业库房整治工程已由武警总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三师后勤部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三师后勤部,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新建1528平方米,改造81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 约881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31日(具体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划分 /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库房整治工程。
2.6其他 /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家。
4.申请报名:本项目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警北京总队及三师综合信息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法人出具的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且为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武警北京总队招待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15号,武警北京总队大门北侧50米一层大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下午16:3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注:申请单位报名、购买文件、参加开标的代表和本项目授权人应为同一人,且为投标单位员工,同时须单独提供其本人在申请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7年3月11日至2017年3月17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4日9:00,地点为武警北京总队招待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甲15号,武警北京总队北侧50米三层会议室)。申请单位应在截止日当天上午9:00前递交申请文件。7.2逾期递交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警北京总队及三师综合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北京市总队第三师后勤部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0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0? 邮 编:100195
联 系 人: 刘助理 联 系 人:李贵鹏、和紫珊
电 话:010-57363380 电 话:13161978650、13911757979
传 真: / 传 真: 010-872350
武警三师政治部组织科,监督电话:010-5736322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 8:30 至 2017年3月24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