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房山区青龙湖镇东部局部地块土地一级开发(FS16-0201-0004等地块)项目拆除、清运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
2.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并已经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建造师如在继续教育阶段,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5、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2.6、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7、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项目相关文件。
3.1、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时间内报名【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7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2、投标企业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所有证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查验后返还原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 9:00 至 2017年3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8日 9:00 至 2017年3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开标时间:2017年4月4日 9:20 开标地点:房山区良乡昊天假日酒店11层会议室 备注:本次招标如报名单位7家以内(含)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报名单位7家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4日 8:40 至 2017年4月4日 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