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2017年平谷区公路桥梁、隧道检测、公路弯沉检测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7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建设资金全额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管养公路范围内桥梁、 隧道、公路路面弯沉进行检测,包括定期检测桥梁46座、特殊检测桥梁1座、定期检测隧道2座、公路弯沉检测约237.096公里。
主要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2.1.1桥梁、隧道检测:
(1)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等规范标准,对合同段内桥梁、隧道进行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桥梁及隧道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
2.1.2公路弯沉检测:
(1)依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和《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等规范标准,进行评定和公路弯沉检测。
(2)根据检测结果,评定公路弯沉技术状况,并编制检测报告。
2.2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
第1标段:2017年平谷区县级以上公路桥梁隧道定期检测、桥梁特殊检测(桥梁定期检测25座总长1878.3延米,桥梁特殊检测1座总长89.2米,隧道定期检测2座全长855米);
第2标段:2017年平谷区县级公路桥梁定期检测(桥梁定期检测21座总长1629.44延米);
第3标段:2017年平谷区公路弯沉检测(公路弯沉检测237.096公里,其中县级以上公路弯沉检测约150.452公里,县级公路弯沉检测约86.644公里)。
2.3各标段计划工期:
第1标段计划工期:2个月;
第2标段计划工期:2个月;
第3标段计划工期:2个月。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各标段资质及业绩具体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近3年(指2014年2月1日至今)单独完成过的桥梁及隧道检测项目累计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近3年(指2014年2月1日至今)单独完成过的桥梁检测项目累计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第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以上(含)主管部门颁发的含有公路、桥梁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具有近3年(指2014年2月1日至今)单独完成过的公路弯沉检测或同类工程检测业绩,且累计合同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2014年2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2个标(本项目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且所投入人员不得重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售价200元/标段,现金支付,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7年3月8日下午16时00分前传真至招标人(传真号码:010-60293742),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http://www.bjlzj.gov.cn/)和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平谷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文化北街3号
邮 编:101200
电 话:010-69961495
传 真:010-69961495
联系人:侯永超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七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六村宏康路甲5号
邮 编:100162
电 话:010-60293742
传 真:010-60293742
联系人:邵莎莎
监督电话:010-69961969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 9:00 至 2017年3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3月1日 9:00 至 2017年3月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7日 9:3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 8:30 至 2017年3月27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