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义区木孙路(山丁路-麻张路段)道路工程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发改〔2014〕6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顺义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顺义区木孙路(山丁路-麻张路段)道路工程位于顺义区北部和东部的浅山区,贯穿木林、龙湾屯、张镇、大孙各庄四镇,远期向西接入北石槽镇,是顺义区东北部浅山五镇的联络线,起于大北坞村北侧的现状山丁路,止于麻林山村东侧的麻张路,路段全长15.6公里。其中,山丁路至昌金路段K10+400~K18+260(长度7.86km)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昌金路至麻张路段K18+260~K26+000(长度7.74km)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顺义区木孙路(山丁路-麻张路段)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符合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招标范围:顺义区木孙路(山丁路-麻张路段)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预计48个月,具体根据施工工期确定。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二星级及以上水平评价证书、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乙级(含乙级)以上水平评价证书,近五年独立完成过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验收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证书原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 9:00 至 2017年3月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2月27日 9:00 至 2017年3月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备注: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7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上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 9:00 至 2017年3月27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