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柔区喇碾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7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怀柔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怀柔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喇碾路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起点位于G111国道服务区南,与国道G111相交,终点位于喇叭沟门景区,全长14.135公里。本次预养范围为喇叭沟门乡政府西(K1+035)至道路终点(K14+135),长度13.1公里,路面宽度为7米,路基宽度为8.5米 ,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 本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铣刨旧路、病害处理、沥青混凝土面层加铺、更换路缘石、挡墙破损修复、增设方钢护栏、拆除新建圆管涵等。
施工标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施工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预计施工工期为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 (2012-2016)累计完成20公里(含)三级(含)以上公路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2月20日9:3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怀柔公路分局三楼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2月20日15:30时,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怀柔公路分局三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网上报名:
网 址:http://210.75.218.36/
联系人:袁超
电 话:010-69643823-8325
监督电话:010-63032255-6630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 (2012-2016)累计完成20公里(含)三级(含)以上公路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 9:00 至 2017年2月1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2月13日 9:00 至 2017年2月1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3月13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 9:00 至 2017年3月13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