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综合病房楼等3项(武警总医院分院一期)工程(整体工程名称)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后营【2013】2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北京房山区阜盛大街,建设资金来自 划拨+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划拨50%+自筹5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VRV空调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综合病房楼等3项(武警总医院分院一期)-VRV空调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
2.2 合同估算价 155.06 (万元)
2.3 供货与安装地点:北京房山区阜盛大街与汇商东路交口
2.4计划供货周期: 20 日历天,安装工期 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综合病房楼等3项(武警总医院分院一期)工程涉及的VRV空调设备供货及安装
2.6其他 /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生产厂家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表;明细表的范围应涵盖相应的招标设备,且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
代理商投标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空调设备供货与安装合同金额150万(含)以上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安装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主要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厂商授权书。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2 月 06 日至 2017年 02 月 10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大街华亨国际中心(详细地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 9:00 至 2017年2月1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2月6日 9:00 至 2017年2月1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大街华亨国际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 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昊天假日酒店11层会议室 备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 8:00 至 2017年2月28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