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项的;
5、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凡有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如领取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领取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若为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 9:00 至 2017年1月25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月20日 9:00 至 2017年1月2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403室 开标时间:2017年2月6日 16:00 开标地点:东城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备注: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时,择优选择7家参加投标,最终确定1家施工单位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 15:00 至 2017年2月6日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