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项目改造总规模为18695㎡。改造内容包括室内外装修、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采暖工程以及室外工程等。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7、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8、外地企业须提供进京备案许可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1、拟派项目总监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拟派项目总监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的原件和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外地企业除外)和复印件、进京备案许可证复印件(本地企业除外),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 9:00 至 2017年1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月16日 9:00 至 2017年1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开标时间:2017年1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朝阳区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备注:朝阳区四惠等7个老旧消防中队(站)改造工程(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朝阳区四惠等7个老旧消防中队(站)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工程名称:朝阳区四惠等7个老旧消防中队(站)改造工程(监理)
工程编号:DH-2016-1215-3
二、预算资金:RMB4244.77万元
三、招标人 :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
四、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100101
联系人:王威
电 话:010-64956207-8003
传 真:010-64956207-8011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7、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8、外地企业须提供进京备案许可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资审文件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资审文件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本,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威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七、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1、拟派项目总监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拟派项目总监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的原件和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外地企业除外)和复印件、进京备案许可证复印件(本地企业除外),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公告说明: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时,择优选择7家投标。合格投
标人数量小于7家(含7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此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上发布。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
批复文号 京朝阳发改(审)【2016】67号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6日 9:00 至 2017年1月26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