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密云区101国道檀营平改立及引道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云区101国道檀营平改立及引道工程已由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密云发改(审)〔2016〕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密云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密云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密云新城东北部,道路南起新北路,向北与檀营北街平交,之后下穿G101绕城线及京承铁路,与密沙路改路为平面交叉,终点接白石岭路,道路全长1.24公里。其中南侧引道:新北路至G101绕城线段(南侧引道)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北侧引道:G101绕城线至白石岭路段(北侧引道)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立交两侧匝道为城市支路,西侧匝道长约162米,东侧匝道长约153米。密沙路改路,道路东起现况密沙路,西至中石化密云油库,道路全长约698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本项目主要工作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施工监理标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标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预计土建工程施工工期为12个月。预计监理服务期为3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1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3.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09时30分,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密云公路分局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11月10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密云公路分局层会议室。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密云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康宝路12号B座
邮 编:101500
电 话:010-69041946
传 真:010-69041946
联系人:付冀嘉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 编:100176
联系人:陈海宁、高磊
电话:010-67806076
传真:010-67805856
网上报名:
网 址:http://210.75.218.36/
联系人:付冀嘉
电话:010-69041946
传真:010-69041946
监督电话:010-63011762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标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企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 (2011年10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20公里(含)一级(含)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公布的相应内容。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 9:00 至 2016年11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1月3日 9:00 至 2016年11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8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 9:00 至 2016年11月28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