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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 点击次数:247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顺义发改(审)[2016]45号
公告日期:2017/1/11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顺义区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京顺义发改(审)【2016】45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顺义区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 1.2 实施地点:顺义区 1.3招标内容:对顺义区马坡地区(双丰街道、旺泉街道)19个小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对小区指导员进行培训、管理、检查等具体工作,履行指导员宣传、指导、监督、服务等职责。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顺义马坡地区(双丰街道、旺泉街道)19个小区,投资概算458万元。 1.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近三年组织实施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2.3 投标人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2.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2.6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 4.2 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5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 9:00 至 2017年1月18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月12日 9:00 至 2017年1月1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前进花园石门苑15号楼4门1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2月6日 9:00

开标地点:顺义区北京鑫浩投资中心一层多功能厅

备注:3、评审原则: 根据《招标文件》评审标准,采用综合定量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6日 8:00 至 2017年2月6日 9:0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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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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