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生产运行中心用房(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工程)—电气火灾监控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1.2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1.3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 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外阜企业投标人所派驻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 2)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本;1.4 近三年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具有近三年内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消防工程。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设备能力、质量保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1.5 外省市进京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持有北京市住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 1.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 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承诺书;(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8)外省市进京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持有北京市住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0月28日 9:00 至 2016年11月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306室(机场项目部)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9:00 开标地点: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306室(机场项目部) 备注: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生产运行中心用房(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 发改基础〔2013〕23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地点为首都国际机场南侧,东至二经路,南至四纬路,北至规划三经路,西侧现状为空地。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生产运行中心用房(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工程)—电气火灾监控工程 (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分包工程名称 生产运行中心用房(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工程)—电气火灾监控工程 2.2 本分包工程的合同估算价 130(万元)2.3 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首都国际机场南侧,东至二经路,南至四纬路,北至规划三经路,西侧现状为空地。2.4 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2.5 本分包工程的标段划分 无 2.6 招标范围: 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所有电气火灾监控工程 2.7 其他 无 3、本次招标如报名单位7家以内(含)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报名单位7家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306室(机场项目部)持公告所要求的资料、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具体购买时间、投标截止日以及具体开标时间视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8:30 至 2016年11月22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