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一、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二、 公告名称:北京轨道交通燕房线阎村北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三、 项目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五、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六、 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七、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燕房线阎村北停车场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
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2、 招标范围和供货期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括停车场办公楼入住前的开荒保洁等前期物业介入工程,以及场区范围内的日常保安、保洁、司机公寓服务、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等全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2合同服务期:
物业服务周期:2年,计划时间为自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特别说明:最终的服务周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确定最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各服务项目的服务开始时间决定最终结束时间。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3.2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3近三年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公共建筑物业服务项目。
3.4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负责人管理经验;
3.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7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3.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4、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预审。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择投标人,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则招标人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而直接转为资格后审。
5、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要求
5.1 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在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616室)公开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而被拒绝。
5.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如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由工商行政部分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有效的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备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由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的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
6、发布公告媒介
6.1发布媒介包括: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616室
电话:010-89027826
传真:010-89027829
E-mail:bjmtr@foxmail.com
联系人:杨欣、乔立婧
开户名称: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官园支行
账号:0109 0503 0001 2010 5190 080
行号:503
大额支付号/联城行号:3131 0000 0144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3.2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3近三年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非住宅类公共建筑物业服务项目。
3.4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负责人管理经验;
3.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7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3.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如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由工商行政部分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有效的国家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备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由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的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0日 15:00 至 2017年1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30日 15:00 至 2017年1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616室) 开标时间:2017年1月31日 10: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612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 9:00 至 2017年1月10日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