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招投标有关的规章;
(3)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
(5)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6)要求投标方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和记录,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7)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 9:00 至 2017年1月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29日 9:00 至 2017年1月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夕照寺大街富瑞苑大厦4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 9:00 开标地点:东城区夕照寺大街富瑞苑大厦401室 备注:说明: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 8:30 至 2017年1月18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