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轨道线PPP项目人防工程总承包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15]77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大兴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建设规模见工程概况,合同估算价45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9月20日;
2.4招标范围:
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轨道线PPP项目项下设防车站及区间人防工程(含集中信号显示系统)施工图设计、防护段的防护设备设计及伪装门设计(含非标设计)、防护设备及伪装门供货(含制造、伪装门二次装饰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出厂前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安装、调试、验收,人防集中信号显示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人防防护段穿过门框墙的预留管孔封堵施工等的工程总承包及相关服务。
2.5工程概况:
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工程是《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连接中心城和新机场的轨道交通专线,线路南起新机场北航站楼,穿越大兴、丰台两区至中心城终点草桥。为新机场航空客流提供快速、直达、高品质的轨道交通服务。
线路南起新机场北航站楼(远期随机场扩建延伸至南航站楼),在机场内设北航站楼站,出机场范围后与新机场高速、京霸城际共走廊高架敷设,上跨场前联络线、东南部过境通道、庞安路、房黄亦联络线、西青路、魏永路后在京九铁路过京沪京山铁路节点东侧下穿京沪高铁、上跨京山铁路。之后沿规划东环路向北敷设,至规划海鑫北路南侧入地。下穿南六环、海北路,至兴亦路与广平大街交口南侧设磁各庄站与规划S6线换乘。之后沿广平大街敷设至南五环,利用五环两侧绿地转向规划广阳大街,沿广阳大街向北敷设,穿越海子公园后转向京开高速,沿京开东侧绿带向北敷设至线路终点玉泉营桥东南侧绿地设草桥站与既有M10、规划M19、M11换乘。
本期实施线路全长39.05km,其中高架和路基段为18.2km,地下和U型槽段20.85km。为预留远期向南延伸条件,土建工程长度为40.75km。共设3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9km,均为换乘站。新建车辆段和停车场各一座。磁各庄车辆段位于大兴团河地区,占地27公顷。新机场北停车场位于新航城,占地12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它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工程共3座地下车站,其中磁各庄站及与磁各庄站~草桥站区间,为地下铁道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平战结合、综合利用工程,完善城市地铁自身的防护能力,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毁能力。
设防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轨道交通工程地下部分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工程地下线按照“车站+与其相连的地下区间”划分人防防护单元,各地下车站平时以交通运营为主;战时具备人防疏散、物资运输、人员紧急掩蔽、物资储备等功能。平时和战时使用功能有机结合,并采取有效的平战转换措施,实现战时使用功能快速转换。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3.1.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人防工程主管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资质;
3.1.3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至少担任过一项人防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1.4设计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具有国家人防办公室核发的出入口设备、风道设备和区间设备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者与持有上述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单位合作,并提供合作意向书或战略合作协议。
3.1.5信誉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自2013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如报名单位或者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单位不足7家时,资格审查方式将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材料一套,至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华腾大厦21层)报名。
4.2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华腾大厦21层)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9日 9:00 至 2017年1月5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月9日 9:00 至 2017年1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开标时间:2017年2月10日 10:00 开标地点: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华腾大厦21层(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华腾大厦21层大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0日 8:30 至 2017年2月10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