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本招标项目概括:大兴线于2010年底开通试运营,AFC系统车站终端设备相关工作站、工控机、接入交换机、网络激光打印机、票据打印机等设备长期高频率使用且地铁内灰尘较多,AFC系统设备均24小时运行,现设备寿命已到期,故启动设备的更新工作。
2.计划项目周期 60 日历天,计划项目完工日期:2017年 9 月 30 日
3.招标范围:大兴线正线11座车站及维修中心(电子工场)、培训中心、票务中心、故报中心、路网中心小营实验室中AFC系统的工作站、工控机、接入式交换机、网络激光打印机、票据打印机、便携维修终端、AG乘客显示器、TVM乘客显示器、BOM乘客显示器、BOM操作员显示屏的设备更新。
4.其他: 无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有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3年具有1项以上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城市轨道交通AFC系统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联合体的,不论联合体的角色分工,均视为有效业绩;
(4)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适用于通信总承包资质),或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适用于计算机集成资质);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参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适用于通信总承包资质);
(3)合同协议书;
(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适用于通信总承包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证书(适用于计算机集成资质);
(5)授权委托书(应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 9:00 至 2017年1月3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28日 9:00 至 2017年1月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1404室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 9:30 开标地点: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一层会议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 8:00 至 2017年1月18日 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