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经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顺义发改(审)〔2016〕153号】批准。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工程潜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1.2招标项目名称: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一标段)
1.3招 标 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1.4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道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天然气管网改造、绿化拆除及恢复工程。
2)项目总投资额:4933万元。
1.5建设地点: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A区)。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服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6)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醒投标人:由于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时效性,该原件需在中标后签订中标合同时在有效期内。)
4、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须知
4.1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报名。
4.2报名资料
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3.2发售金额: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4.3.3发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
4.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9:0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常雪松
联系电话:69453571
招标代理: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69449323
日 期:2016年12月26日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6)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醒投标人:由于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时效性,该原件需在中标后签订中标合同时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 9:00 至 2016年12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26日 9:00 至 2016年12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6日 9:00 开标地点:顺义区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 备注: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经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顺义发改(审)〔2016〕153号】批准。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工程潜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1.2招标项目名称: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一标段)
1.3招 标 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1.4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道路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天然气管网改造、绿化拆除及恢复工程。
2)项目总投资额:4933万元。
1.5建设地点:高丽营镇(原金马工业区A区)。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服务。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三年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6)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醒投标人:由于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时效性,该原件需在中标后签订中标合同时在有效期内。)
4、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须知
4.1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报名。
4.2报名资料
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3.2发售金额: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4.3.3发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
4.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9:00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常雪松
联系电话:69453571
招标代理: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路南线188号二层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69449323
日 期:2016年12月26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 8:00 至 2017年1月16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