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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高丽营镇河道治理工程(一期)三次调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7 点击次数:209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顺义发改(审)[2016]140号
公告日期:2016/12/16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顺义区高丽营镇河道治理工程(一期)三次调整项目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京顺义发改(审)【2016】140号。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工程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顺义区高丽营镇河道治理工程(一期)三次调整项目 2、招标人: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 3、招标内容:在高丽营镇一村村南新建5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1座,同步敷设污水管线1477米。 4、工程实施地点:高丽营镇一村村南; 5、资金来源:高丽营镇政府出资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近三年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设备、质量保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 6、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7、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需提供“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没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潜在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 9:00 至 2016年12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16日 9:00 至 2016年12月2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顺平辅线188号鑫大禹2层2214房间

开标时间:2017年1月6日 9:00

开标地点:顺义区顺平辅线188号鑫大禹2层

备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 8:00 至 2017年1月6日 9:0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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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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