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本招标项目名称: 昌平区北七家镇二类居住、商业金融、公共交通、中小学合校、托幼等用地项目21#商业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2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3供货和安装地点:昌平区北七家镇
4计划供货周期 30 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 3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10部电梯采购及安装,包括:电梯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报验直至取得运行合格证。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无机房货梯B级、自动扶梯C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代理商申请。代理商申请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非三证合一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无机房货梯B级、自动扶梯C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商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非三证合一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5)联合体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 9:00 至 2016年12月1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15日 9:00 至 2016年12月1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知春路丙18号鼎力办公楼2层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 9:00 开标地点:海淀区知春路丙18号鼎力办公楼2层 备注: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当报名投标单位多余3家不足7家时直接改为资格后审。
本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 )网站公开发布,其余任何信息渠道对本次公告的相关转载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均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 9:00 至 2016年12月26日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