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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望京院区锅炉及配套设施改造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6/12/13 点击次数:216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财教[2016]30号
公告日期:2016/12/13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望京院区锅炉及配套设施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金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社会科学院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 标 人:中国社会科学院 二、工程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望京院区锅炉及配套设施改造采购项目 三、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预算金额:630万元 六、招标范围:锅炉房工程的土建、锅炉房给排水、锅炉、燃气、电气及外线等工程的改造及相应工程的拆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三级(含)以上资质; 9)制造厂家需具有D级(含D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10)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已年审合格); (4)制造厂家D级(含D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联合体协议书; (7)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上述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除第(5)、(6)两项外,其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由招标代理留存。 八、报名及获取投标文件须知: (1)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09:00-11:00,13:00-16:00,公休日休息)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行政楼西408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社会科学院 地点: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金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行政楼西408室 电话:010-51768210 传真:010-51768210 联系人:孙艳菲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三级(含)以上资质; 9)制造厂家需具有D级(含D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10)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已年审合格); (4)制造厂家D级(含D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联合体协议书; (7)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上述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除第(5)、(6)两项外,其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验后退还,复印件由招标代理留存。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 9:00 至 2016年12月1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12日 9:00 至 2016年12月1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行政楼西408室

开标时间:2017年1月4日 10:00

开标地点: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行政楼西408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 16:00 至 2017年1月4日 10:00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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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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