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翅镇淤白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以门财农调指[2016]54号文件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雁翅镇淤白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bjdahua2016-67
招标内容:环境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雁翅镇淤白村
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招标控制价:2,094,366.65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招标控制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9: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4.2、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4.3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红章带原件)、企业机构代码证(盖红章带原件,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红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盖红章)。企业简介、企业以往同类业绩(须附合同二个及以上复印件)、外省市企业需出具进京备案证明等。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B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 9:00 至 2016年12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5日 9:00 至 2016年12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 9:00 开标地点: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B座1106室 备注: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 8:30 至 2016年12月27日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