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大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液体制剂厂房(蜜丸车间)包装生产线,3套。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
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可不提供)
6. 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近期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8.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9.投标人须承诺可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招标人收到发票后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投标人须负责更换发票,保障招标人完成抵扣。
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1、投标人无条件接受承兑汇票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注:若投标人已经申请办理“三证合一”,则不用提供本栏中的1和2,直接提供合并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携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增值税开票信息。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 9:00 至 2016年12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2日 9:00 至 2016年12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9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 9:30 开标地点:朝阳区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14会议室 备注:若以电汇方式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投标保证金
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银行帐号:11001079400053005665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部分。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 9:00 至 2016年12月22日 9:30 |